一名男子从事牙医行业却因文凭问题无法取得医师资格证,在开设牙医诊所时被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两次后拒不执行,仍继续非法行医。近日,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戴文凯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
被告人戴文凯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和《医疗机构行业许可证》的情况下,自2006年10月起一直开设牙科诊所开展镶、补牙齿及口腔疾病诊疗活动。遂川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于2010年8月20日、2011年9月20日两次对被告人戴文凯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诊疗活动,但被告人戴文凯拒不执行,依然继续非法行医。2012年2月至2013年8月份,被告人戴文凯为多名患者多次修补牙齿或者安装假牙。归案后,被告人戴文凯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戴文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从事医疗活动,被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两次后,仍继续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能够成立。被告人戴文凯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