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牙医销售伪劣产品被判刑
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镶牙,斗门牙医黄某因犯销售伪劣产品罪,日前被斗门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案情显示:从2006年开始,黄某在斗门经营牙科诊所。为求暴利,黄某在明知一义齿加工店老板曾某没有产品合格证的情况下,仍与其达成协议:7元人民币加工1个钢牙,35元人民币加工一个烤瓷牙。2008年10月开始,黄某将部分患者要镶的钢牙及烤瓷牙,制造牙模后交给曾某加工;曾某则为其提供没有产品合格证的钢牙及烤瓷牙,黄某合计销售额超过15万元。2014年9月19日,黄某在其牙科诊所内被抓获归案。